交通事故造成人伤死亡判多久

关于交通事故造成人伤死亡判多久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交通事故造成人伤死亡的不一定会被判刑。
只有事故出现下列情况才会被判刑:
一、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,肇事方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。
二、死亡3人以上,肇事方负事故同等责任。
三、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,肇事方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,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。
四、致1人以上重伤,肇事方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,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:
(1)酒后、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;
(2)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;
(3)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;
(4)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;
(5)严重超载驾驶的;
(6)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。
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如果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法律依据:
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
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