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移交检察院能取保候审吗

关于案件移交检察院能取保候审吗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案件移交检察院能取保候审吗
1、案件移交检察院不一定能取保候审,若是满足以下的条件,可以被取保候审: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
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
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2、成为被取保候审者的保证人,需要遵守以下规定:
(1)监督被保证人遵守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;
(2)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,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。
被保证人有违反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,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,对保证人处以罚款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